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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刑事案件能否多次指定管辖
作者姓名:李和仁  王军  熊秋红  汪海燕  杨涛  刘勇
作者单位:《人民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副厅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    要: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上级检察机关二次或二次以上指定不同地方的检察机关先后起诉同一起案件,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定管辖不被法院或律师认可。对于这些情形该如何处理,存在较大的分歧。上级检察机关是否有权指定管辖?检察机关与法院对于指定管辖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本刊结合典型案例,特邀专家、学者就指定管辖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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