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商业化经营水平 促进重庆人保业务持续有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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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冉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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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保涪陵区枳城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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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提高商业化经营水平。是人保公司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根本措施商业化经营是一切保险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行为模式与经营理念原则。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说明,人保公司只有实行商业化经营并不断提高商业化经营水平,才能逐步摆脱自己身上的计划体制痕迹,适应保险市场竞争的需要。人保公司的商业化经营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1991年,人保公司的商业化经营就已经进入了自觉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实施,九十年代中期全国已有保险公司二十余家,属于全国性保险公司就有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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