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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迟到就可随时辞退?
引用本文:钱军,王维申.2次迟到就可随时辞退?[J].劳动保障世界,2006(10):38-39.
作者姓名:钱军  王维申
摘    要:2003年6月20日,被告某食品公司通过订立承包协议书。将生猪屠宰加工组发包给季某经营,期限自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4月16日。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季某按承包协议对外招收生猪屠宰加工人员,原告桑某应聘与季某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约定桑某从事卸头爪工作,工资标准0.15元/头。同时约定工资标准以基本工资(根据工种)+浮动工资(6000头以外)的形式发放,如果每月不超过6000头,

关 键 词:辞退  迟到  生猪屠宰  工资标准  承包人  食品公司  屠宰加工  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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