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迟到就可随时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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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军,王维申.2次迟到就可随时辞退?[J].劳动保障世界,2006(10):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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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军 王维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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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6月20日,被告某食品公司通过订立承包协议书。将生猪屠宰加工组发包给季某经营,期限自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4月16日。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季某按承包协议对外招收生猪屠宰加工人员,原告桑某应聘与季某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约定桑某从事卸头爪工作,工资标准0.15元/头。同时约定工资标准以基本工资(根据工种)+浮动工资(6000头以外)的形式发放,如果每月不超过6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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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辞退 迟到 生猪屠宰 工资标准 承包人 食品公司 屠宰加工 合同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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