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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权的法律特征
摘    要: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能否适用,现在看来已不成问题。进而,涵待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便涌现出来:股份公司能否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公司名义下的财产究竟是法人所有,还是股东所有?公司的内部机构如何等等,都需要从理论上、立法上加以解决,以便为股份制这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在社会主义土壤中生根开花创造条件。这里,笔者想就问题之一——股权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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