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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只需形式审查
作者姓名:郑宝桐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2009年8月3日,乌市某车管所将一辆帕萨特车的所有人由翟某转移登记为郑某。翟某得知后,以其对车辆转移登记行为不知情为由,要求车管所将车辆所有权手续重新变更为其本人。其

关 键 词:具体行政行为  机动车  车辆  形式审查  登记机关  登记行为  所有权转移  二手车  登记证书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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