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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尴尬与反思
作者姓名:陆云虎
作者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摘    要:2001年9月,刘某和杨某协议离婚,双方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达成了协议。协议约定,其子刘风归刘某抚养并单独负担刘风的抚养费,但无权探视刘风。几个月以后,刘风因十分思念母亲杨某,遂要求与母亲见面,其父刘某以协议为由拒绝他与母亲杨某会面。此案的问题是,子女是否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是一种权利抑或也是一种义务?

关 键 词:探视权  夫妻财产  协议离婚  子女抚养  抚养费  约定  权利  母亲  拒绝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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