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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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