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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物概念存废之必要性探究
引用本文:孔德琴.隐藏物概念存废之必要性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4(9):270-271.
作者姓名:孔德琴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摘    要:隐藏物是指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物。隐藏物与埋藏物均具有隐藏或埋藏于他物之中的隐蔽性,不易由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特点,二者均具有隐蔽性,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实则同语反复。本文通过对隐藏物与埋藏物的概念进行辨析,得出埋藏物的概念可包含隐藏物,亦即得出隐藏物概念并无存在之必要性的结论。

关 键 词:隐藏物  埋藏物  同语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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