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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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 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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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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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不仅要求客观上有"超过限额或者超过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也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对该罪的认定,除需在客观上考察行为人的行为,还应考察其主观方面。故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进行分析,以期实现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准确把握与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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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主观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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