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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刍议
作者姓名:项丽莺
作者单位:浙江树人大学社科部 浙江杭州310015
摘    要:租赁合同本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本人主张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不能对抗第三人.而近现代民法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突破了传统债的相对性原则,使租赁权具有对抗力.本文就"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进行探析.

关 键 词:物权  债权  租赁权  买卖不破租赁
文章编号:1009-1505(2004)06-0029-04
修稿时间: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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