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
摘    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决定:一、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二、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三、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