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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初探
作者姓名:文敬
摘    要: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必要措施,是律师工作更有效地为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 赵紫阳同志在一九八七年四月指出:“政府法律工作最重要,是全面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的指引下,政府工作的重点已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且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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