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外经验利息征税可分三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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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世界各国对存款利息所得课税与否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征税,二是不征税、如比利时、荷兰、香港等3个国家和地区对利息收入根本不课税。征税又分三种情况,其一是把利息税单独作为一类所得,采用源泉课税的办法,实行比例税率的预扣税,如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大多数国家;其二是把利息收入与其他各项收入加总汇成个人综合所得,适应个人所得税率,如美国等;其三是极少数国家单设税种对利息所得进行课税,如印度尼西亚的分红、利息及使用税费。在对银行储蓄利息所得课税时,多数国家均对邮政储蓄实行特殊照顾,这种做法体现了邮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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