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字”方针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沂南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多层次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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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祥.采取“四字”方针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沂南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多层次法律服务[J].山东审判,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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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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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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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沂南县人民法院立足辖区系工业大县的实际.把运用审判手段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区别情况.机动灵活.采取“保、帮、扶、改”四字工作方针,开展了多层次的司法服务活动,从而促进、推动和保障了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全面振兴,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的广泛好评。沂南县委书记黄宜全指出:“沂南经济发展,法院系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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