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治理的法治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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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关系乃是既具有契约性、协作性,又具有组织性、隶属性与伦理性等基本特质的社会关系,劳动立法应当要反映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应然要求和法权关系。劳资双方除了存在现实经济利益关系外,还有着客观伦理规范要求。劳动立法实质上是将劳资双方按照组织共同体所应承担的伦理责任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指引双方行为的法律规范。立法者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法指引,以建构劳资伦理法律关系为立法目标,引导用人单位建设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敬业诚信、友善和谐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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