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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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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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法的研究,究竟取何种路向?是更加倾向于取法微观实证的描述方式?还是建构一套系统的相关理论方案,厘定一些最基础性的概念和范畴?这可能完全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清楚地记得在去年十月间于成都召开的“全国第二届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上,一位学者借用胡适“拿材料来”和傅斯年“一份材料说一份话、十分材料说十份话、没有材料不说话”的主张,并以自己的研究为例,强调民间法研究必须以材料说话,没有材料就没法写文章,没法发表观点。但与此相反,面对一些纯粹描述性的民间法学术作品,那些擅长于思辨、擅长于学理体系建构的法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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