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变化树立新型刑罚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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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绍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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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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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说刑罚观,就是人们对刑罚性质,功能、目的等系统的观点和看法。那么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会产生不同的刑罚观,其中统治阶级的刑罚观决定着国家的刑罚体系和刑罚制度。本着这一思路,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重新审视传统刑罚观中某些内容的合理性就显得十分必要。1、重刑意识。过份迷信刑罚威吓功能,期望以严刑峻法达到警戒、威吓犯罪者的效果。立法方面,新的刑事立法均有明显的重刑倾向。加重处罚从无到有,法定刑层层加码,死罪数量急剧膨胀;司法方面“严打”浪潮迭起,“从重从快”持续不断,死刑判决、执行数量增多、管制、拘役很少适用。即使如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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