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辱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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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洪涛.法律援助不辱使命[J].中国律师,2010(9):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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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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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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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6月,刚刚年满20周岁的徐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及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历经9个月的等待,2010年3月,二审法院将其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徐某接到刑决时嚎啕大哭并给法律援助律师下跪表示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敬业和执着拯救了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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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律师 剥夺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 2009年 侮辱尸体罪 故意杀人罪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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