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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不辱使命
引用本文:毛洪涛.法律援助不辱使命[J].中国律师,2010(9):33-34.
作者姓名:毛洪涛
作者单位:山东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摘    要:2009年6月,刚刚年满20周岁的徐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及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历经9个月的等待,2010年3月,二审法院将其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徐某接到刑决时嚎啕大哭并给法律援助律师下跪表示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敬业和执着拯救了他的生命。

关 键 词:法律援助律师  剥夺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  2009年  侮辱尸体罪  故意杀人罪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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