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法律关系与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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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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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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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研究”(20CFX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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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涉案企业合规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在法律上的定位对于合规案件办理的合法、合理意义重大。从规范上看,第三方组织应作为独立监管人协助检察机关工作;实践考察发现,第三方机制中检察主导显著,第三方组织工作方式多样,检察听证的适用突出,同时强调对第三方组织的监督。第三方组织与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的法律关系决定着其功能定位。第三方组织与检察机关的关系具有受托性、独立性的特征;其与涉案企业的关系又可表述为平等性、非强制性。管委会承担着对第三方组织的宏观管理职能。据此,第三方组织应在功能上确定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其出具的合规考察报告是第三方机制的核心,应定位为专门性报告。有鉴于此,应当参照鉴定人与鉴定意见对第三方组织及其合规考察报告予以规制,同时,注意对涉案企业和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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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组织 合规考察报告 有专门知识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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