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用他人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行为的定性
作者姓名:彭永雄  郑琳
作者单位: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江西宁都342800
摘    要:<正>一、基本案情谭某因工作繁忙常委托朋友黄某为其存款,谭某将刚获得的业务款6万元现金及信用卡交给黄某,委托黄某将6万元现金存入信用卡内,同时将信用卡密码告知了黄某。过了几天,黄某依约去银行代为存款时,顺便查询发现该卡内尚有人民币11万元,顿生歹意,不仅没有将6万元现金存入信用卡里,反而在ATM机上将卡内余额11万元取走。事后将该卡返还给谭某,并没有把取走存款的事情告诉谭某。数日后,谭某持卡到银行取款发现卡内无钱,即要求黄某返还人民币17万元,黄某拒不返还,导致案发。

关 键 词:信用卡诈骗罪  侵占罪  盗窃罪  行为  数罪并罚  存款  人民币  现金  构成要件  银行取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