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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案件的书面审理和直接审理
作者姓名:凌楚瑞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书面审理和直接审理,是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两种不同形式。书面审理指的是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不直接传唤有关诉讼参与人到庭,对案情不直接进行调查,只审查一审法院上报的案卷材料,就作出裁决的审理方法。反之,凡是要传唤有关诉讼参与人到庭或直接进行调查才作出裁决的,叫做直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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