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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湿地刑事立法保护原则及立法对策
引用本文:刘剑川,樊清华.论我国湿地刑事立法保护原则及立法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1(9):261-262.
作者姓名:刘剑川  樊清华
作者单位:1.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2. 海南师范大学
摘    要:湿地号称"地球之肾",为各类生物提供了耐以栖息和繁殖的场所,是"物种的基因库",我国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面积广阔,但如此优越的自然资源如今却面临着来自工业、农业、城市生活垃圾等多方面的污染威胁。由于我国在对湿地的立法方面具有滞后性,故如何完善对湿地的刑事保护业已成为我们研究的新课题。

关 键 词:湿地刑事保护  立法原则  立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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