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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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宏达.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的建议[J].中国民政,2014(3):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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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宏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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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九台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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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养老作为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在目前财政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能够有效整合社会养老资源,使政府不用投入很多,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公办,彰显了养老的公益属性;民营,能更好地利用市场杠杆,让养老院有效运转。现就做好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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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机构 公办民营 社会化养老 几点建议 每个人 社会养老 社会公益事业 政府 主导作用 有效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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