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实行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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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秀梅,于日光,史书华.扬州市实行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J].中国民政,2014(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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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秀梅 于日光 史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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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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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扬州市现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3.5万多人。自2002年起,扬州市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通过党员干部与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对一联系,春节、"八·一"建军节开展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每年组织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学习、疗养等一系列关爱活动,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在联系走访活动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向民政部门反映优抚标准偏低,生活水平与城镇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优抚标准城乡并轨是当前做好优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扬州市民政局深入到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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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一体化 一对一联系 生活水平差距 走访活动 民政部门 优抚工作 党员干部 乡老 定期抚恤金 三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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