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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度化的弊端及其反思
作者姓名:李翔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司法部2013年中青年课题“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SFB301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上海市一流学科(法学)建设项目成果.
摘    要:近年来,最高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通过发布刑法司法解释将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将其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也存在诸如:违反罪刑法定、损害法治根基、破坏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损害司法权威、束缚法官能动性等弊端.过度将刑事司法政策转化为司法解释,不但有损刑事司法政策指导作用的发挥,还可能造成更多问题,不利于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开展.本文以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刑事司法政策过度司法解释化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正确定位刑事司法政策,使其更好地促进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完善,推进法治化进程.

关 键 词:刑事司法政策  刑法司法解释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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