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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倡导法治的先驱——新中国第二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
作者姓名:张向阳  张慜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摘    要:董必武波澜壮阔的一生经历了两次历史性的飞跃。第一次是他在年轻时,接受早期的民主主义思潮的启蒙,由清朝末年的一名秀才、拔贡转变为革命的民主主义者,毅然投身辛亥革命,参加孙中山先生领导的中国同盟会,从此走上职业革命家的道路。辛亥革命失败后,1914年1月,董必武和友人一起东渡日本留学,考入东京私立日本大学法科,攻读法律。3年后他与友人在武汉合办律师事务所,第一个案子就办得漂亮,获得胜诉,很快打开了局面。第二次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董必武在五四运动中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开始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观察国家命运,由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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