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工秘密取得出租车上的手机应当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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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健,杜彬文.洗车工秘密取得出租车上的手机应当如何定性[J].法律与监督,2006(6):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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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健 杜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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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05年5月22日凌晨1时许,张某驾驶自己的出租车与妻子文某(文某坐后排)到洗车场洗车。在洗车过程中,该洗车场洗车工周某趁张、文二人不留意之时,将文某放在后排座位垫子上的一部“三星”牌E808手机的手机卡取出,放在自己的衣服包里,并把手机藏于洗车桶里用泡沫加以覆盖。洗车完毕,文某发现手机不见后,即追问周某拿手机没有,周某再三否认。当周某主动将衣服包翻给文某看时,手机卡从周某身上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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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刑法 侵占罪 犯罪构成 犯罪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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