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上的卡特尔宽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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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光耀.反垄断法上的卡特尔宽大制度[J].政法论丛,2015(3):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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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光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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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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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企业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12BFX09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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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宽大制度是各国发现并查处卡特尔案件的主要途径,我国也规定了相应的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强明确性:首先,需要对不同的宽大措施分别规定明确的证据质量标准与告发时间标准,以使告发者准确预知其告发行为能否获得宽大,以及获得何种程度的宽大;其次,为鼓励卡特尔参与人争先告发,须对宽大的人数与宽大的幅度进行科学设计;第三,应要求告发者在案件查处全过程中始终密切配合,作为给予宽大的条件;第四,为吸引卡特尔当事人进行告发,还必须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防止其所提供的证据被用于追究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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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宽大制度 反垄断法 卡特尔 垄断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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