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二罚”在行刑交叉案件中的适用——从一例危险驾驶案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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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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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绍兴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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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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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事不二罚 行刑交叉 同质罚责 有限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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