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再审程序的缺陷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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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秀兰 莫彩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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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2. 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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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补救程序,它除了具有民事审判程序的特点外,在程序上还有其自身特点,即其审判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规定的过于原则,因而导致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检察机关依职权提出公诉与当事人的诉权、处分权等权利的冲突,本文是通过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探寻重构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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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再审程序 民事再审提起 可行性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5]12-00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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