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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具体运用
作者姓名:肖中华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犯罪构成及不典型形态研究”(批准号04CFX02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由于刑法规范不是为了表达立法原意而存在的,且立法原意在相当多的场合也难以把握,因而刑法解释的目标不能被认为是揭示立法原意。刑法解释的目标也不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因为罪刑法定在技术上没有制约作用。重要的是合理地运用解释方法,以得出刑法解释的合理结论。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在刑法解释中运用广泛,可以实现刑法规范保护法益的目的,使刑法规范和用语的解释相互协调。

关 键 词:刑法解释  目的解释  体系解释  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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