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9号)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7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关 键 词: | 民政 退役 安置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