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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刍议
作者姓名:赵金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00
摘    要:近期有人主张用法律意识概念取代法律文化,这似乎有点儿意味着法律文化一说要销声匿迹。其实,法律文化论只是从某种角度研究法律现象的方法。法律文化是一种体系,有其结构、历史和影响。正如“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形容的一样,美是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亦是客观存在的。

关 键 词:法律文化  法律意识  
文章编号:1008-4053(2006)09-0171-02
修稿时间:200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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