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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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道勤.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J].电子知识产权,2004(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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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道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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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是一个最擅长使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主要通过两大法律手段来实现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一是特别301条款,二是337条款,前者侧重宏观,后者着眼微观,相得益彰,共同维护美国经济利益。 2004年10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中美无汞碱性电池一案作出最终裁决,撤销美方公司提出的中国企业侵权指控。这是中国有史以来遭遇的最大一起“337”调查案,也是近年来惟一一起以中国应诉企业大获全胜而告终的案件(但根据美国贸易法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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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中国 市场经济 国家利益 贸易争端 |
The Protection of IP and China's Status of Market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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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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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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