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高”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解释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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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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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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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食品安全犯罪写入刑法条文,该法实施两年来,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仍屡禁不止。最高法和最高检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规范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执法依据,但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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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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