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与问责思考二篇(之二) 论责任政府道德契约的有效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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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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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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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编号:13CZZ004);2012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三重契约下的责任政府建构研究》(编号:GD12YZ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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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责任政府道德契约建构的目的在于实现政府道义责任的追究与落实。责任政府道德契约的成功构建,以平等的公民身份、公民思考的不偏不倚、有关宪法原则、规范的规定为前提。道德契约的构建主要包含道德契约外化为宪法原则与规范、政府道德立法等六个维度,同时包含道德契约内容与形式的确立、监管机构的设置等四个环节。道德契约具有一定的有限性,为保证契约的落实到位,契约的"诚信"、"正义"等"实质论"与契约的"形式论"应当是二维一体、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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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契约 责任政府 机制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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