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41条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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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旭 龚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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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200473 2.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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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之一 ,该公约第 4 1条规定的国家间来文指控程序 ,是公约实施机制的重点。从三方面原因考虑 :( 1 )我国加入公约的目的 ;( 2 )公约第 4 1条自身有缺陷 ;( 3)在国际实践上 ,目前尚未有缔约国启动过第 4 1条规定的国家间指控程序 ,我国将来批准公约时 ,不应对第 4 1条做出保留 ;并且可以考虑做出第 4 1条规定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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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国家间来文指控 保留 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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