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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摘    要: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共中央  农村改革  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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