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 |
摘 要: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61 号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经 2 0 0 1年 8月 2 4日省政府第 1 2 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 0 0 2年 1月 1日起施行。省 长 李克强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或城市市区 ,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 18至 4 9周岁的育龄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已婚育龄妇女。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