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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良: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
引用本文:夏草,刘佳.郑成良: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J].检察风云,2013(20):40-42.
作者姓名:夏草  刘佳
摘    要:历史是一支大笔,任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人都逃不开历史在他身上留下的烙印。郑老师少年时的经历造就了他今天的思想和学识。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采访中,老师爽朗的声音、渊博的学识,

关 键 词:本位  权利  法律  历史  学识  老师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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