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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受保护 子女拒养行不通
引用本文:赵玉福.老人再婚受保护 子女拒养行不通[J].中国妇运,2001(8):47-47.
作者姓名:赵玉福
作者单位:北京密云县法院太师屯法庭
摘    要: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的张老太共生育6个子女,含辛茹苦将他们抚养成人,丈夫因病去世。本村肖老汉的妻子早亡,儿子不幸因病去世,儿媳改嫁,只与孙儿相依为命。肖老汉多次向守寡的张老太求婚,张老太被肖老汉的诚心所感动,不顾儿女劝阻,1986年和肖老汉结婚了,老俩口与刚满16岁且已参加劳动的孙子一起生活,到也相安无事,直到去年11月肖老汉因病去世。 此后,肖老汉的孙子对张老太突然翻脸,经常为一点小事与老人大吵大闹,并说:“没有义务赡养她”,双方已无法一起生活。 苦命的老人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女,想回到他们身边安度晚年,…

关 键 词:中国  再婚老人  子女  抚养义务  婚姻法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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