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婚姻家庭进步中有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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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惠俗.在推动婚姻家庭进步中有所为[J].中国妇运,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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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惠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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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妇联!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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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家庭文明程度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为己任的妇联组织,理所当然要把促进婚姻家庭的文明进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婚姻家庭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流是好的、健康的,突出表现在:家庭关系的轴心已由纵向的代际关系转为横向的夫妻关系,夫妻平等的观念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民主家风已逐步取代家长制;婚姻自主和对婚姻美满的追求已成为现代婚姻的主流;家庭成员之间的依赖关系已相对减弱;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家庭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居住模式发生变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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