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争到房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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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玉琳.离婚妇女争到房产权[J].中国妇运,2001(1):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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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玉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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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光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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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宗因离婚引起的房产纷争,历时5载,案经四审,终于尘埃落定,女方艰难取胜。 讼争房产原是1943年麦某母亲购买坐落于广州市的一间老屋,建筑面积41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她将三个儿子登记为产权所有人,每人各占1/3。之后,麦某母亲携三子一女在此定居。解放后,广州市政府几次核发房屋产权证,该房屋的产权人始终未变。 1971年,麦某与女工郑某恋爱,结婚新房安在该房屋。当时,麦某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已结婚搬离。麦某因在外地工作,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是麦某母亲和其妻郑某。 1981年,该房屋经政府批准,改建、扩建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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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产权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中国 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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