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实施监督法并不影响述职评议工作实践
作者姓名:隽明
摘    要:笔者从2006年11月7日《人民代表报》上读到《监督法叫停述职评议》一文。该文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述职评议.是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实行的个体监督,和刚颁布的《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应当停止。读后很受启发,但觉得作者的理由尚不足以服人,现提出点不成熟的看法.请商榷。

关 键 词:述职评议工作  《监督法》  “一府两院”  地方人大常委会  实践  组成人员  人民代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