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届毕业生小张于当年6月份开始在杭州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对该岗位很感兴趣,小张决定留下来工作。2004年7月份小张提出要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要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小张,公司需要对她再试用一段时间才能决定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8月份,小张再次要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公司负责人又以其他理由推迟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5年7月份,公司负责人忽然通知小张,因为公司要改变经营范围,小张的岗位将没有存在的必要,公司支付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叫小张别再来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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