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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摘    要:我父母离婚时,我被判归母亲抚养,父亲再婚,并添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母亲与我相依为命,未能再婚,并已下岗3年,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去年我考上了大学,父亲勉强给了我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但今年从开学到现在,父亲分文未给,他的理由:一是他已下岗,没有固定经济收入:二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已上初中,无法再承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三是我已年满18周岁,他对我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请问,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父亲就可以不再给付学费了吗?

关 键 词:抚养义务  给付  法律服务  再婚  生活费  父母离婚  经济来源  父亲  母亲  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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