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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旭刚:为矿难家属争回46万元赔偿金
引用本文:黄小红,李在旭,杨小青.聂旭刚:为矿难家属争回46万元赔偿金[J].工友,2010(5):24-24.
作者姓名:黄小红  李在旭  杨小青
摘    要:“他总是把别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近日,在南漳县东巩镇,笔者听到群众喷喷称赞的,是该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聂旭刚。前不久,该镇一男子不幸遇“矿难”,在他的努力下,其家属获得高达46万元的赔偿金,在该县同类赔偿中“史无前例”。

关 键 词:赔偿金  家属  矿难  法律服务所  工作人员  东巩镇  南漳县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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