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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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玉兰 马爱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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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胜利油田职工大学 教师(韩玉兰),胜利油田职工大学 教师(马爱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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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企改革的方向,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所谓法人治理结构,也就是依据公司法,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一般来说,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又加上董事长的秘书)的关系,应该按照《公司法》行事,各负其责。目前在建立规范的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还存许多同题,本文拟对此问题做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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