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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的作用与局限——对美国不动产征收判例法的观察和思考
作者姓名:冯桂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
摘    要:美国判例法对不动产征收中的"公共使用"目的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前者要求征收计划中的被征收不动产必须为公众直接使用,后者则许可一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地方就业的征收行为。二战以来,经由伯尔曼案、米德基夫案和基洛案等著名判例,广义观点已经成为美国法院的主流观点。美国征收判例法的经验可以作为理解我国《物权法》"公共利益"条款的功能边界和适用限制的参照系。

关 键 词:公共利益  公共使用  美国判例法  基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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