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起腰杆做下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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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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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题目很让人产生是否在《动“矛头向上”的疑问,所以,先作本明如下:其一,本人所言之“直起腰杆作下级,”是调下级处理对上级的关系时,在不违反“下级服从上级”(以下哈写为“服从句原则的前提下,又不因“上级因素”影响自己履行职责。四川白帝城有一碑,录有一本:清康熙年间,巫山人傅作鲜在北京附近任知县,一次皇宫中的太监骑马踏了青苗,被傅抓住,他未因其是皇帝的身边人而高抬分手,用棍子照打屁股不误。《三国惠滋引《曹瞒传》载:曹操在作洛阳北部都尉时,置五色件列于城门两侧,谁违反了夜间不准外出的禁令即“抹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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